《NFU玩家社区公约》
为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本平台社区秩序,保障本平台用户合法权益,NFU玩家社区(以下可称为“站方”)依据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管理政策,与用户共同制定本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重点阅读。
第一章 导言
第一条
NFU玩家社区是由成都市鹿央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以下可简称为“本平台”),本平台旨在让用户可以享受免费的公益服、练习服等免费的游戏,并进行沟通交流。 第二条 本平台用户是指于本平台完成注册的网络用户(以下可简称为“用户”)。本平台用户应严格遵守本公约的规定。对于尚未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的访客,站方亦有权参照本公约规定对其在本平台的有关活动进行管理。 第三条 请您在开始登陆使用或浏览不能平台之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当您使用本平台,则视为您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公约,同意作为本公约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公约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公约,可以选择不使用平台。
第二章 用户权责
第四条 用户享有本平台账号及昵称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出借或转让。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账号信息,通过账号发布的行为将被视为该用户的行为,用户需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第五条 本平台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实名认证。同时本平台鼓励用户进行前台实名认证。 第六条 用户在本平台的行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相冲突。因本平台致力于提供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交流平台。在您按规定完成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可以使用本平台制作、发布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内容,并保证所发布信息内容(无论是否公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应当准确标注信息来源。 第七条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需注意甄别信息真实性,谨防被不法分子侵犯合法权益,若用户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投诉渠道或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第八条 本平台积极维护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法规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并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的授权或同意。 第三章 社区管理方式 第九条 本平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道德观念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和家国情怀,反对消极、低俗内容。提倡广大用户遵守公序良俗、弘扬传统美德,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社区网络环境。 第十条 本平台中因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处置。 本平台中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站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跟随制定对应的社区规则予以落实贯彻。 第十二条 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及接受用户投诉等途径发现违规行为,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使用本平台的线上投诉功能。 违规处理包括:内容处理和账号处理。 内容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禁止被转发、禁止被评论、限制展示、标注等。 账号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发布本平台和评论、禁止被关注、禁止修改账号信息,限制访问直至关闭、注销账号等。
第四章 未成年人保护
第十三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未成年人保护规则。 第十四条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监护人指导下认真阅读本协议,经您的监护人同意本协议后方可使用本平台。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本平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 第十五条 本平台禁止用户发布、转发以下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信息内容; (二)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信息内容; (三)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信息内容; (四)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信息内容; (五)其他影响、危害、诱导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十六条 本平台禁止用户发布、转发涉未成年人隐私的相关内容,不论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否同意,一经发现站方将立即删除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本平台禁止用户发布、转发含有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利用本平台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平台将积极响应未成年人本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进行删除。 第十九条 任何人均可以对涉未成年人的违规内容进行投诉,站方将优先处理。
第五章 时政及社会信息服务管理规则
第二十条 用户不得发布时政有害信息。 时政有害信息包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八)通过否定、篡改、抹黑历史文化,伤害中华民族的历史情感,虚无民族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 (九)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十)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十一)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十二)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六章 违法信息管理规则
第二十一条 用户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违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含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内容的信息。 (二)涉黄信息。 (三)兜售、贩卖各类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的信息。
第七章 广告发布规则
第二十二条 为了规范本平台中的广告活动,保护本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用户体验,站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与商业运营有关的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本平台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信息,且无任何诈骗,赌博,涉政言论等违法行为,并与本平台订立书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未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渠道,也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营销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单方面发布具有广告性质的营销信息且不具有互联网广告所必须具备的可识别性的,站方将根据用户投诉或其他手段对此类信息采取屏蔽、限制展示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未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渠道,也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营销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单方面发布具有广告性质的营销信息,虽然在语义中表明了广告性质,但影响本平台用户体验的,站方也将根据用户投诉或其他手段对此类信息采取屏蔽、限制展示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 通过本平台投放的广告,均设置负反馈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屏蔽具体的广告内容,同时本平台也可以通过该功能收集用户对具体广告和广告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章 维权投诉渠道  第二十七条 本平台为用户提供多种维权投诉渠道,主要包括:线上人身权益投诉、线上投诉(其他类别)。 用户在本平台中在选择是否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请务必遵守本公约内容,及需要用户仔细阅读、了解、同意并遵守第三方的相关协议规则。如因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产生的争议、损失或损害,需由用户自行与第三方依据相关协议解决。
第十一章  内容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的知识产权,站方向符合条件的本平台用户提供部分站内原创内容的电子类数字版权保护功能,为用户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提供保障和维权依据。 第二十九条 权利人认为本平台中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内容,可以向本平台发出正式的通知函件进行投诉,本平台将在接到通知函件后给予相应处理。通知函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有效通知的要求。 第三十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平台发布诈骗信息。为预防和清除诈骗信息,站方为用户提供线上投诉途径,用户投诉后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中时政信息、违法信息、不良信息、作弊行为和垃圾信息、不实信息、人身权益纠纷和用户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广告发布行为规则有关的事项,均可按照本网站公示的《投诉指引》进行反馈。 第三十二条 本平台可依照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随着法制建设和社区管理经验的丰富,出于维护本平台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目的,不断完善本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自2024年02月 日起施行。